(一)负责收集、整理、研究、开发本地具有鲜明特点的民间优秀文化,挖掘,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。
(二)承办主管部门委托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,开展各类群众自发组织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。
(三)负责文艺骨干的培养、社会文艺团体的业务指导,带动群众文艺作品创作。
免费为群众文娱活动提供场所、信息、资料、培训等服务。
(四)负责指导乡(镇)文化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,为下一级文化馆(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)培训人员,并向下一级文化馆(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)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。
(五)举办各类展览、讲座、培训等,普及科学文化知识,开展社会教育,提高群众文化素质,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。
(六)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,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,编辑、出版工作。
(七)收集、整理、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,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展示宣传活动,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。
(八)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,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。
(九)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、老年教育、少儿文化工作。
(十)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。
为弘扬中国传统书法艺术,给全市书法爱好者提供展示的平台。2月10日,蛟河市文化馆举办了“翰墨迎春”书法篆刻精品展暨作品集发行仪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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